第十七天
七重因果与修心七义之一
(1)
(嘉杰·帕绷喀仁波切首先引用寂天大菩萨的话说:
何人生此珍贵心,我即敬礼彼士夫!
谁令害己者得乐,我即归敬彼乐源!
说明相续中发菩提心的人,能将造毁谤等恶因的人安置于究竟安乐等。在介绍了一些菩提心的利益之后,大师接着又说:
简言之,怀有此心所做的一切既是法的修行,更是成佛之因、大乘之法,所以我们在修行时,不要除了修修本尊、念念咒之外便什么也不做,我们必须以“菩提道次第”,尤其是道次第中的“菩提心”,作为所修法的根基。否则,就算一辈子住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自以为是地修一些别的法,也丝毫无法靠近佛位。所以,我们必须以菩提心作为修持的中心。
(帕绷喀大师又说明了菩提心的生起依赖于修心教授等情况。在简示如何改正动机之后,大师将已经讲述的各科回顾了一遍,接着又重述了菩提心的利益与平等舍修法。)
修菩提心七因果教授中,第一节是“知母”,这一点在相续中极难生起,但生不起“知母”之心,其后的因果便无从修起,所以对此应当郑重努力。
辛二、知母
所谓“知母”,就是要认知一切有情是我们最亲爱的人——我们的母亲。假如在相续中未生起此一认知,与菩提心的缘分就断了。
其他甚深空性等内容,可以运用多种不同的正理来思考,所以要理解空性不算很难;但对“知母”来讲,如果只用某一则经教来思维,在心底深处是难以生起定解的,利根随法行的人士还需要用正理来成立。然而,能够运用的正理只有一条,所以很难通达。这一条正理即《释量论》中所说的:
最初受生时,呼吸、根、觉等,
非不待自类,唯从于身生。
这里我们先要证明心的存在是没有上限的,今天的心是昨日心的延续,昨日的心是前日心的延续,这样一路推溯:刚从母胎出生的婴儿的心,是其出生那一刻心的延续,刚入胎的心是入胎前那一刻心的延续。由于轮回没有开端,所以也没有所谓心的起始点,进而成立我们的受生并没有开端。该命题若成立,就能证明受生的次数不可计算,受生的时间并无上限。
我们今生有母亲,同样的,以前在胎生与卵生中受生时,每一次也都会有一位母亲。受生一百次,就有一百位母亲,受生一千次,便有一千位母亲。如此推演下去,母亲的数量是无法计算的,所以不能不推到一个结论:没有一个有情未曾做过我们的母亲。
对此,有人或许会说:我们虽然肯定有过许许多多的母亲,但未必无量无边的一切有情都是母亲。当知:不只是从总体上而言,我们受生的次数众多,分别来讲,我们所受取的鹿、羊、虫蚁等每一种身也有无数次。因为我们曾经无数次地受取过每一类有情的身体,所以受生的次数要多于有情的数量。而母亲的数量也必须与我受生数量相同,因此,一切有情不仅都曾经做过我们的母亲,而且还做过许多次,否则母亲就不足数了。
《亲友书》中说:“虽将地丸如柏子,数母边际未能尽”等,虽然正说的是母亲之母,母亲之母之母等,但此处根据师长的教授,可略加改变来思维:假如将大地上的泥土做成许多像柏子仁那样大小的丸子,然后计算:“这是我今生之母,这是前世之母,这是二世之前的母亲……”丸子全部数完,也不及母亲数量的百、千分之一。因此,若不是一切有情都做过我的母亲,母亲的数量就不足额了。
不仅如此,因为一切有情决定会成佛,所以有情终有穷尽的一天,而自己的轮回又没有上限,因此,我们受生的次数要多于有情的数量。由此观之,一切有情若不是每一位都曾无数次做过我的母亲,母亲的数量也不足额。
所以,每一位有情都曾经是我们的母亲,而且还曾做过多生多世。因为没有任何一种有情身我不曾受取过,而且次数多至不可胜数。以受取人身为例,此洲中没有任何地方我们未曾受生,受生的次数也无法统计。同样的,我们在东、西、南、北等各世界中均受生无数次,并且次数要多于有情的数量,所以一切有情非但做过我们的母亲,也都做过受取人身时的母亲。为此,我们应当将所有有情都看成自己的母亲。如果经思维后还是生不起这种感觉,就要自问:我是否根本就没有母亲?此时就会想到我有今生之母这一事实,然后再将她看成是前一世等时候之母亲。
以上关于“知母”的修法,《坦途》与《捷径》中仅简略提及,我现在将此科再予以开广。这个如教授般的科判是我在师长跟前苦修的成果,以本法为定课和肩负弘法重任的人士,若能将这一规矩保持下去,将极有助于人们生起“道次第”的证悟。
修“知母”时,先观修今生母亲曾多次为我前世之母,然后观父亲、再及于其他亲友、中庸人士。一旦生起很好的感受,再以仇敌为对象来修,最后以一切有情为对象来修。
有人也许会想:“如果他们是我的母亲,我应该会认识。而我却不认得他们,所以他们并非我的母亲。”当知在佛看来,没有一个有情不曾做过我们的母亲,一个也没有,不管我们自己是不是认识,事实就是如此。今生的母亲,后世可能受生为狗来到我们面前,但我们不认识。单纯的不认识,不能成为否认的理由,例如莲华色比丘尼的故事,与“食父鞭母”的故事。
已过去者也不能成为否认的理由。否则,上半生的母亲将不是下半生的母亲,昨天的母亲也不是今天的母亲,因为她们都已成为过去。这是微细无常的道理,不经听闻难以通达。例如,拿这条披单来说吧,去年还是新的时候,既无气味、也未破洞;到现在,这条披单既有气味而且破洞,好像前后两者是不同的东西。就像去年救我命者,今年仍需念其恩德一样。既然已过去者不能作为否认的理由,我们就必须想到:前后世两位母亲,就其同为母亲而言,并无差别。
经这样再三修习之后,“知母”在相续中生起的标准是:当我们见到任何有情,即便是一只蚂蚁时,我们都会明显地想到当自己是她的子女时,所有生计都要仰赖这位母亲等情形。
(帕绷喀大师指出,我们应当如阿底峡尊者那般在相续中生起“知母”的证德。)
辛三、念恩
(七因果教授的)第二节为“念恩”。既然一切有情都是自己的母亲,那么我们应该思维一下她们做母亲时所给予我们的深重恩德。
以今生的母亲为例,在初、中、后三个阶段,母亲的恩德都很深。起初,在我住胎的九个月零十天期间,母亲因为怕伤害到我,对一切饮食、住行均十分小心,呵护有加。那时候,母亲真可称得上是护理专家,要不然,我们现在不可能有机会接触并学习正法。这不是我们自己精明能干的结果,而是母亲的恩德所致。
在我出生之后,什么都不懂,就像一只肉虫,母亲却以十指捧玩,高兴地像呵护什么宝贝似的。她用体温温暖我,将我放在柔软的褥垫上,待我以慈爱的微笑。因为担心用手替我擦鼻涕会碰伤我,便用嘴来帮我吸吮;担心用木条替我清除残粪会刮伤我,便用手来帮我擦拭。如果当时她丢下我不管,在一天甚至一个小时之内,我肯定会因野狗嘶咬、老鹰衔走或从高处坠落等意外而死。她要时时刻刻保护我不出意外,并总把孩子的苦乐放在首位,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仍然一心想着孩子,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安逸自在。不仅如此,走路、说话、饮食等行为举止,都是在母亲的教导下逐渐学会的,我们现在能自如地行走、谈话等,不是都得自于母亲?
当我长大后,母亲会将自己从来舍不得用、比自己身体还珍贵的钱财倾囊授予,要知道,这每一分钱都是她不顾造罪、恶名与辛苦所赚来的。她又将房产交给我们,为我们操办婚嫁,或是安排我们出家等,耗尽了全部心血来养育我们。简言之,母亲用尽了全部智慧与能力来帮助我,为我造就一切利乐,消除损害与痛苦,她的恩惠实在是无量无边。父亲等其他一切有情都同样以恩情来养育我。
单是我受生为人时,一切有情做我母亲的次数已无法计算,她们都像现在的母亲一样以恩情养育过我。同样的,当我受生为其他种类的众生,如野鹿之类,有道是舐犊情深,作为我的母亲,她们也同样的克尽慈母之责哺育我成长。
当我受生为鸟类时,母亲用翅膀孵化我达一个月之久,遇到有人用棍棒来打我时,虽然她有翅膀可以飞走,却因爱子心切而舍命保护。外出觅食虽然只获得一条虫子,她也要留下来喂给我吃。这种事并非只有一次、二次,母亲时时刻刻都在照料我,她的恩德是数也数不尽的。过去果洛有个盗匪将刀刺入一匹母马的腹部,马胎堕地,母马死前还用舌头舐抚幼马,那名强盗深受感动,从此洗手,不再干打劫的勾当。我们谁也不敢保证,那时候的那匹幼马不是自己,而那匹母马不是其他某位有情,就像今生之母深恩养育我,当思一切有情都曾以同样的方式恩养过我。
辛四、报恩
《集学论》中说:
烦恼狂痴盲,于多悬险路,
步步而蹎踬,自他恒忧事,
众生苦皆同。
假如我们今生的母亲是个瞎子、又无人引导,心神狂乱,快要从悬崖边跳下时,这位母亲不去指望她身边的儿子,还能指望谁?这个儿子不去救他母亲还要救谁?同样的,一切有情缺乏辨别法与非法的眼目,每一刹那都受到贪欲与邪行的影响,每走一步都被恶行所绊倒,没有遇到像导盲者一般指导是非取舍的善知识,心被烦恼三毒魔所扰乱、神志不清而疯狂,跳下恶趣的悬崖,多劫之中身体与火无法分开。此次我们好不容易与善知识相遇,遇到了大乘法,稍知取舍之理,与那些有情相比,情况算是好多了。所以就应该想到,救护那些有情的担子就落在我们肩上。
又如《弟子书》中所言:
诸亲趣入生死海,现如沉没漩涡中,
易生不识而弃舍,自离无愧何过此!
母亲有情正陷于轮回大海的漩涡之中,而此番我们已有救度的方法,如果不救援,我们将是最卑贱的人。因此,应想到救度众生之责就落在自己肩上而勤修报恩。
至于“报恩”的含义,如《中观心论》所说:
昔由惑魔使,伤害已成疮,
我如注硝盐,反令苦病苦。
若有于余生,慈敬及恩益,
欲极其恩惠,除涅槃何有?
惠施有情食物、衣服等,只能暂时消除他们的饥渴、寒冷,并没有究竟的利益。能使有情具足一切安乐、远离一切痛苦,对他们就有稳固而重大的利益;若能将有情安置于佛位,有情便能具足一切安乐、远离一切痛苦,所以,我们应该想到:“我应将一切有情置于佛位!”
(帕绷喀大师又打比方说,当母亲发疯持刀欲杀其子时,儿子不仅不会恨她,反而会力求治愈她的疯病;同样的,我们也应对怨家、仇敌报恩。)
辛五、悦意慈
“悦意慈”是一种珍视、爱护众生的心态。格西博朵瓦对一位老太太说:“悦意慈就是您对儿子妥勒廓的那种慈爱。”将一切有情视如悦意之子,即是“悦意慈”。
此处不需另修所缘,修上面三节——“知母”、“念恩”、“报恩”,如果已发起体验,“悦意慈”自然就会出现。
一切有情的相续中不仅没有无漏之乐,连有漏之乐也没有,现在他们自称的所谓快乐,本质上全是痛苦。所以,我们应当想:“如果现在一切有情能具足一切安乐该有多好!愿他们具足所有安乐吧!我要帮助他们达到这个目标!”
关于修“悦意慈”的利益,《宝鬘论》中开示说:
每日三时施,三百罐饮食,
然不及须臾,修慈福一分。
天人皆慈爱,彼等恒守护,
喜乐多安逸,毒刀不能侵。
无劳事得成,当生梵世间,
设未能解脱,得慈法八德。
有获得“慈法八德”等极大的利益。根据修慈对象数量的多寡,我们将来便能受生为统治该数量群众的轮转王或大梵天。此修慈法又称“梵住”,道理即在于此。如果以遍虚空际一切有情为对象来修,当得大梵无住涅槃。
辛六、悲心大悲心是力量强大的成佛不共亲因。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修菩提心次第”科判中特别提出:“开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以及“诸余因果是此因果道理”。经[1]中也说,大悲心如轮转王之轮与人之命根,大乘一切道果均观待于此。正如吉祥月称在《入中论》篇首所说:悲性于佛广大果,福犹种子长如水,常时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赞大悲心。大悲心最初重要如种子——它是大乘的决定因素与发菩提心的根本;大悲心中间重要如水肥——它是生起对佛子行不退缩“披甲精进”的动力;大悲心最后重要如果实——它是成佛后利他事业恒不间断的保证。菩提心力量的强弱,视此大悲心而定;菩萨们修道的速度快慢也由大悲心力量的大小来决定;有些菩萨入密宗门求修捷径,且能快速完成,也是因为大悲心的力量。当孩子掉入火坑时,父母会立即设法救出他们,但亲戚就未必会有那么急迫的行动,这是因为悲心有强弱的关系。我们修悲心时,若以即将被屠夫宰杀的羔羊等为对象来观修,比较容易生起感受,所以此处应思维羔羊被杀的惨状:它被摔倒在地,四脚朝天,羊蹄被细绳绑住,再怎么使劲也无法挣开。虽然它清楚死亡就在眼前,却无法逃脱,没有依怙与救星。它流泪不断、眼睁睁地望着屠夫的脸,心中充满了难以忍受的恐惧与痛苦。就在这种情形下,被各种残酷手段屠宰致死。我们看到羊被宰杀时,心里会想它哪里知道将发生什么事,然而它们是知道的。过去有个屠夫,在宰杀了许多头羊之后,正当他用绳索将下一头羊绑起来时,屠夫的刀掉在一头羊的附近,那头羊急忙用蹄子刨土,想把刀埋藏起来。所以说,它们死时一定有着难以忍受的恐惧与痛苦。那些在山上放养的羊,虽然目前没有在屠宰场面临开膛剖肚的场面,但也只是迟早的问题罢了,实际上与屠宰场里的羊并无区别。我们应该想到,这些羊在过去生做我母亲时的情形,从而修习悲心。当我们生起悲心体验时,便应回忆以前在自身上所修的恶趣痛苦,然后推及其他有情,观修他们现在正遭受种种痛苦:有些母亲在地狱中被燃烧的铁丳烧灼,在烊铜中炖煮;有的受生在饿鬼中受饥渴所苦……如是等等,如此思维生起悲心。对恶趣有情生起悲心之后,接着再以善趣众生为对象。就像在山上放牧的羊与正被宰杀的羊,除被杀的时间有先有后,此外并无其他区别;现在住在人群里那些貌似精明的汉子,迟早也会坠入恶趣,实际上与已堕恶趣者并无两样。然后再对今生之母修习悲心,因为她正在造作苦因。其他亲戚、朋友等人也是为现世的享受而一味造罪犯堕。虽然他们目前处于人天善趣中,却依然为三苦所折磨,同时造集比现在的痛苦尤为强烈的恶趣苦因。不仅是他们,一切有情都在承受痛苦和造作苦因,所以我们应当生起悲心,心想:“如果这些具恩母亲能远离痛苦与苦因该有多好!我要帮助他们达到这个目标!”对于较难生起悲心的对象尤其应该特意修习,例如对梵天等难以生起悲心,便应按照中士道中所讲的来思维,由此即可生起。大悲心在相续中生起的标准是:像慈母一心系念身患重病的爱子一样,下至饮食亦都祈愿一切有情远离痛苦。单是希望远离痛苦的悲心,是与声闻、独觉共同的悲心;欲救拔痛苦的悲心,才是大乘的不共悲心;我们要生起的是后者。纵然这些悲心难以生起,仍然要努力起大精进,力求生起。当我们看到别人生病时,回想起自己以前所受的病痛,便能生起悲心。同样的,我们应将中、下士阶段在自身上所修的轮回与恶趣苦,扩展到别的有情身上。珍视、爱护有情的“悦意慈”,与“欲令具乐慈”两者,虽然都是慈心,但略有总、别之分。“悦意慈”是由“知母”、“念恩”、“报恩”三者引生的,由于能生起“大悲心”,所以是“大悲心”的必要前提。“欲令具乐慈”与“悲心”则无一定的因果关系。《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将“欲令具乐慈”修法放在“报恩”后面讲,所以在有些论著中,也是放在“悲心”前面修。这种作[z1]法虽然可行,如果按照教授派的修法[2],则是在“悲心”之后修“欲令具乐慈”,然后再修“增上意乐”。因此,我们在此处主修“欲令具乐慈”。另外,根据《菩提道次第广论》科判,也应在“悲心”之前配合“悦意慈”稍作思维。辛七、增上意乐正如子女要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为一切有情除苦、予乐的担子就由我来承担,由我独立将有情置于佛地,这就是胜过声闻、独觉的“增上意乐”。“慈心”与“悲心”好比不忍见到母亲掉入深坑而希望有人出手相救;“增上意乐”则是毫不迟疑地决定由自己亲自救她出离险境。总的来说,虽然声闻、独觉也有“慈心”与“悲心”,但却没有这样的“增上意乐”。根据我大宝师长的口授,此“增上意乐”与“报恩”二者间承担利生责任的关系,就好比商人决意购买货物与准备购买货物,有决定与尚未决定的区别。辛八、正修发心在勇敢地担起利生的责任之后,再观察一下自己是否具有这样的能力。我们将发现,现在自己连利益一位有情的本事都没有。我们应当研究一下究竟谁具有这种能力,以及自己是否也能达到他们的水准:[z2]这个世界上,地位最高的是梵天、帝释之辈,但他们丝毫无法利益有情;声闻、缘觉、[z]阿罗汉尚未解脱一切系缚,所以利生事业也不圆满;初地菩萨的利生事业虽然极为广大,却无法与一生补处菩萨相比;一生补处菩萨无法与最后有菩萨坐在菩提树下一天的利生事业相比;菩提树下菩萨的利生事业,无法与诸佛相比,事业大小犹如虚空与手掌之别。因此,只有诸佛的利生事业才是无与伦比的,诸佛能根据有情不同的界、意乐、心量,毫不费力任运自然地利益有情。当获得佛位之时,便能拥有以前归依部份中所说种种功德,所以想要利生就一定要获得一切智,为此必须发起为了利他而希求圆满菩提之心。“平等舍”、“知母”、“念母”、“报恩”是发起希求利他心的基础;“慈心”、“悲心”、“增上意乐”三者是发起希求利他心的正行。发心欲求圆满菩提者,如所谓:发心为利他,欲正等菩提。[]合格、圆满的发心,不仅是为利他成佛,也要为自身断证功德等自利的圆满而求成佛。当然,这不是纯粹为了自利,应该像先前“慈心”、“悲心”、“增上意乐”各节中发起希求利他之心一样,为了利他发起获得圆满菩提之心。如此修习之后,真能获得圆满菩提吗?一定会的。因为发菩提心的时机没有比现在更殊胜了,我们得到的这个人身,能用来修行成佛;所遇到的法是佛的圣教,而且是佛教中的大乘法,甚至是能即生成佛的密宗教法,这是各宗所共有的殊胜处。在宗喀巴大师的耳传教法中,不仅有能在人寿十二年中成佛的法,还有更快的在三年又三个月中获双运位的多种殊胜教授,由以前嘉瓦父子[4]等祖师们的传记,便可明白。我们总喜欢说现在是浊世,然而现在所拥有的好运与良机是前所未有的。杰·密勒日巴与温萨巴的身体并不比我们这个身体优越,因此,我们就像吐谷浑跛子骑野骡一样现在就要努力修法[5]。我们怕修“道次第”胜过怕死,大多数人喜欢以读书、学习、念诵等度过一生,这是不得要领的做法。因为谁也不确定以后是否还会获得这样的身体;纵然得到,恐怕也很难遇到佛法,尤其是圆满无误第二胜者宗喀巴的教法。因此,我们应该认真考虑,在失去这个身体之前,是否能够发起菩提心—圆满菩提之因。若能发起,则自他二利均能成就。以前某个地方发生饥荒,有家老少濒临死亡时,偶然得到一腿牲畜肉,父亲心里盘算,这块肉若分给大家吃,每人仅能得到一小块,仍解除不了饥饿,终究于事无补。于是,他决定自己将肉全都吃了,等身体有了力气去外边找食物,这样家人才会得救。那位父亲便把所有的肉都吃了,后来果然找到食物,全家人因而得以继续生存。我们无论是在修密法的时候,或念“嘛呢”的时候,或游学辩经院的时候,都要怀着菩提心。一旦发起为利有情欲成佛的“有励力觉受”[6],即不过是发起了如甘蔗皮一般的菩提心;等到一见有情便能自然发起为利此有情欲获圆满菩提之心的“无励力觉受”,才是在相续中发起了真正的菩提心。由此进入大乘资粮道,也是三大阿僧祇劫积集资粮的开端。若发起这样的体验,我们将生起无边功德,例如获得“菩萨”与“佛子”的称号等。在这个基础上修密宗道,则更是锦上添花,肯定很快将成佛。发心按体性来分,有“愿心”与“行心”两种;按阶段来分,有“胜解行地”[7]等四种;按方式来分,有“如王”[8]等三种。另外,了解一下有关二十一种发心的论述[9]也很重要。[1]《正摄法经》。
[2]两种发心教授合一的特殊修法传承,它将发菩提心法分为十一类所缘,详见本书“第十九天”开头部分。
[]引自《现观庄严论》。“心”是指菩提心。
[4]指宗喀巴师徒。
[5]以前吐谷浑家族有个跛子偶然掉到一头野驴背上,他因此高兴地唱起歌来。别人问他为何唱歌,他说“如果一个跛子有机会骑上野驴,此时不唱更待何时?”同样的,我们也应利用这个侥幸获得的暇满身来修法,此时不修更待何时?
[6]关于“有励力”与“无励力”觉受的定义,请参阅本书附录三《菩提道次第体验引导修法教授》页。
[7]资粮道与加行道为“胜解行地”;前一地为“增上意乐清净地”;后三地为“成熟地”;佛位为“离障地”。
[8]“如王”发心:愿自己先证菩提,然后引导一切众生抵达佛地;“如牧者”发心:愿先将一切有情置于佛位而后成佛;“如船长”发心:愿自他一切有情同证菩提。
[9]《现观庄严论》中列名说:“如地金月火,藏宝源大海,金刚山药友,如意宝日歌,王库及大道,车乘与喷泉,雅音河流云,分二十二种。”
[z1]书上是“作”,以为“做”更合适
[z2]句号似乎更合适
[z]顿号应该去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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