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人的民间禁忌二昌黎人的婚姻禁忌

婚姻既然是两个人的“终身大事”,婚礼也就是人生最重要的仪礼。所以婚礼过程中禁忌纷繁复杂,其目的都是为了祝福夫妻和美,子孙绵衍,富贵长寿。

先是在选定吉日的头三天“吹门儿”,旧时是吹鼓手,新俗是播放秧歌曲,滴滴哒哒,既增加了新婚气氛,又给左邻右舍传递消息。选定的良辰吉日到了以后,要请两位夫妇齐眉、儿孙绕膝的老人充当福禄二星,手持镜子与烛火,将花轿的前后、左右、上下、内外都映照一遍,谓之“搜轿”;又用燃满芝麻秸秆的火盆在轿内晃几下,谓之“熏轿”。为的是驱赶潜伏在喜轿内的妖魔鬼怪,山精树魄。这时候一对儿金童玉女坐在轿子里,谓之“压轿”,具有预祝新婚夫妇多子多孙之含义。一切准备就绪,新姑爷骑上马,接亲队伍簇拥着花轿,吹鼓手奏乐,开始出发接新媳妇去啦!

送亲的人要儿女双全的“全活人”,忌避寡妇、孕妇送亲。有“送爹不送妈”“姑不娶,姨不送;舅妈送,一场病”的俗谚。在昌黎旧俗当中,新娘的父母是不允许送女儿的,犯忌视为会给男方带来不吉利。姑与“孤”谐音,嫂与“扫”谐音,不吉利。不过现在很多人家不讲究这种习俗,还特意将新媳妇父母请到婚礼现场。为了避讳,旧俗干脆禁止女人送亲了。这种习俗一方面根源于对女人的蔑视,另一方面源于女人所具有的特性,心肠软且感情脆弱,看见亲人出嫁会生出悲伤的情感而落泪,对嫁娶不吉。孕妇容易使人联想到新娘有未婚先孕的不贞洁行为;寡妇更使人产生一种“守寡”的悲剧联想。所以,民间旧俗往往来源于人们对某人某物的好恶感受或错误联想。

新娘上轿、坐轿、下轿、入门过程中的禁忌。在迎亲的过程中,新娘始终是中心和焦点,举手投足都有忌避。上轿前新娘要上红盖头。红盖头即是一块两尺见方的红布,可蒙住新娘的头面脖肩,使其不能被人看清楚面目。其用意一般有两种说法,一是“遮羞”,二是辟邪。新娘蒙头盖面的东西很多,红巾、凤冠、轻纱、彩帕、纸扇、帷帽等等。关于新娘出阁一定要蒙头盖面的问题,民俗认为在上古时代女子出嫁被看成是一种大危机,有各种妖魔鬼怪环伺于周围,想乘隙侵害新娘,其中最难防的是“巫婆”的“邪眼”,只要那“邪眼”一瞅,就会断送新娘一生的幸福,使新娘陷入无比痛苦的深渊,甚至致她于死地。为防止妖魔鬼怪的侵扰,避免让“巫婆”的“邪眼”瞅着了新娘,保护新娘的安全和保证其一生的幸福吉祥,新娘自出阁至婚礼完成为止,一直要用轻纱或彩帕等遮面。

新娘上轿前还要带一串制钱、一面铜镜,据说这两种东西都是驱邪避煞的法物。还有新娘上轿时忌足踏土地,这一习俗说是怕新娘沾走了娘家的灰土,带走了娘家的福气;也有认为是解除新娘依恋娘家而不愿离去的念头。为了让新娘不踏地以达到辟邪等目的,上轿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轿子退到房门口,由新娘的父兄抱送进花轿;有的是让新娘在红缎绣鞋的外边再套上父兄的大鞋走着上轿,上轿后脱掉大鞋表示不沾娘家的泥土;有的是在地上辅上草席子或红毡子。民间有“一好百好,一顺百顺”的俗谚,人们总认为开始的时候怎么样往往最终也会有相应的结果,任何事情的“始”总是被赋予带有某种征兆意义。

在嫁娶中,一般把新娘子接上轿往新郎家抬去的途中,便是一对夫妇始合阴阳之“始”。所以,这一段路被认为是带有兆示意义的。如果一路平安无事,没有触犯什么应忌避的事或东西便大吉大利,反之则不是好兆头。所以,途中坐轿应该采取一些禁忌,以祛凶求吉,确保平安无事。“东来西走,不走重道”,即空轿来和坐着新娘的轿子回去的路不能一样,或许是怕走重道有重婚的缘故。迎亲路上忌讳“喜冲喜”,就是两家迎亲队伍相遇,民间认为这不是好兆头,所以尽量避免两家迎亲或者送亲队伍在途中相遇。路遇别人家的嫁娶队伍时,旧俗双方要互换“针线”,即新娘的女红消灾。现在迎亲队伍相遇时相互放鞭炮,以示消灾。忌迎亲路上遇到出殡,晦气,可向路上扔铜钱买通鬼神消灾。娶亲队伍要随带红毡或红布,除了供新娘上下轿踩踏外,路经寺庙、井台或石碾、石磨、碾坊时,还要用来遮掩轿窗和新娘,意在防止白虎星等鬼祟邪怪相扰。现在则是尽量将沿路的下水道等容易藏污纳垢的场所用红纸条封起来。

花轿到了以后,鼓乐喧天,鞭炮齐鸣,红毡铺地,这时的新媳妇头披红盖头,由金童玉女搀扶着走出花轿。第一关,跨马鞍,新娘怀抱百宝瓶,小心翼翼地跨鞍而过,取平平安安之吉;第二关,跨火盆,取红红火火之吉。昌黎旧俗讲究新媳妇一进婆家门槛,就会有人将一个蒲盖子扣在新媳妇的头上,一是杀杀新媳妇带进来的煞气;二是为给新媳妇一个下马威,今后老老实实在婆家过日子。这有点恶作剧的意思,一般由嫂子辈儿的人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新媳妇一般被认为身带有煞气和秽气,若踩了门坎是煞气压了丈夫家的威风,甚至会妨死公婆。所以,忌新媳妇踏门坎。

“拜天地”是结婚仪式的重头戏,正房屋内放一供桌,俗称“天地桌”。桌上放大斗、尺子、剪子、镜子、算盘、秤,称“六证”,意为可知家里有多少粮,有多少布、衣服,相貌怎样,帐目清否,东西轻重等。旧俗讲“三媒六证”,“三媒”指媒人,“六证”就是此六种物什,表示婚姻合理合法。之后开始拜天地,有“礼官儿”高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婚成。在拜天地仪式举行时,忌小孩子、戴孝的人和结婚多年无子女的人进入厅堂,因为小孩子常常会哭,若在拜天地庄严而喜庆的气氛中小孩子又哭又闹,是令人败兴的;而戴孝的人易使人想到死人或丧事,也是不吉利的;仪式上特别忌避寡妇、与新郎、新娘属相相同相克的人在场。

婚宴就是民间所说的“吃喜酒”,新郎家大办宴席招待来宾,一来为了答谢众亲朋好友,二来也以此凑凑热闹,增加婚礼的喜庆。

新媳妇进入洞房,要端坐在炕上,这时新郎用一个秤杆儿,据说秤杆上的秤星乃是天象,即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禄寿三星,用秤杆来挑开盖头,当然称心如意、大吉大利了。新婚夫妻是喜是悲在此一挑。由于旧时婚姻全部是父母包办,双方是丑是俊,是傻是苶(苶,方言,一般指人反应慢),全都集中在这一挑上。

新婚之夜,女向左,男向右,对坐在炕上,然后由一位“全活人”妇女双手端着一个盛有装满谷豆杂果的簸箕,一边说着祝福吉利话,什么“早生贵子”“福禄双全”“甜甜蜜蜜”等,一边不停地将簸箕中红枣、栗子、糖块儿往炕上任意抛撒,谓之“撒帐”,这时候一帮半大孩子一哄而抢,谁抢到多谁粘的福气就多。这时候也是闹洞房的开始。

昌黎旧俗有“三天没大小”的说法,亲朋好友可以刁难新郎新媳妇,从而增添了新婚的乐趣。民间也有“人不闹鬼闹”的说法,所以忌讳没有人闹洞房。但是,闹洞房本来是增加婚礼喜庆的好事,让初来乍到的新媳妇尽快融入夫家,但逐渐的成为一些人不怀好意捉弄新婚夫妇的手段,此已经成为恶俗,当禁止。

等到“闹洞房”的人们散尽,新婚夫妇终于可以喘口气儿了吧。不行,新媳妇还一天没有吃东西呢,早就饿的七荤八素了。这时候有人端上一碗面条,一碗饺子。饺子端给新媳妇,新媳妇咬一口,没熟!有人问,“生不生?”新媳妇只能回答:“生。”好!这样才能早生贵子。面条端给新郎,新郎吃一口,一碗面条就一根儿,有人问:“长不长?”新郎回答:“长。”好!寓意婚姻长久,夫妻偕老。这一程序结束后,众人纷纷退场,还有一帮“听房”的人早就埋伏在外面窗户跟儿下。民俗也有“人不听鬼听”的说法,如果真的没人听,新郎的父母就将一把“大扫帚”靠在洞房窗户跟儿下,上面披一件大褂,这样“鬼”就不敢来听房了。听房这种下三滥的活计一般都是大姑姐、小姑、小叔子们愿意干的,有的甚至猫到新婚夫妇的柜子里,听听新郎新娘是不是和谐呀,是不是睡到一个被窝里啦,都说了啥悄悄话呀,其实由于新婚夫妇也干过类似的事情,有所警觉,往往啥也听不到。

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洞房花烛夜占第三位。结婚过后,应该正常过日子了。不然,还有一大堆禁忌等着呢。

中国民间男尊女卑影响久远,家人希望家庭和睦,发子旺孙,既寄希望于刚过门的新媳妇,又害怕她带来不吉利,故形成一些禁忌来束缚新媳妇的行动,以讨吉利。

新媳妇过门后吃的第一顿饭,盛一碗只能吃半碗,如果唏哩呼噜都吃了,这个败家老娘们儿,日后别指望她勤俭持家、家中富足有余了。

昌黎旧俗有“三天不分大小”的说法,就是婚礼三天之内,不论大伯子、小叔子、大姑姐、小姑儿,以至于七大姑八大姨,都可以逗逗拉拉,忌讳新媳妇急眼,不识逗。犯忌者视为今后家庭不和睦。

还有“新媳妇三天不下厨”“新媳妇三天不干活”的禁忌,主要是怕新娘子身上带有秽物煞气,为了消灾,只有不让她动夫家的任何东西。所以,新媳妇起大早除了给公婆把尿罐子倒掉之外,就不要欠儿欠儿的帮忙下厨做饭了。

昌黎旧俗“回门”俗称“回妈家”。新俗“回门”礼仪也同等于婚礼仪式,妈家也要举办回门儿宴席,宴请亲朋好友,也要收礼,过程一点都不简单。有的人家还将公婆请到仪式现场。而且时间也不确定,啥时候方便啥时候办。旧俗一般就没有仪式,婚后的第二天,第三天都可以回娘家,而且讲究“四平八稳”,就是可以住四天,也可以住八天。住娘家的日子,忌讳姑娘和姑爷住在一起,犯忌者会使娘家家道衰落。

有结婚就有离婚,哪能都那么忠贞不渝白头偕老呢?但是民间对离婚、再婚都有很多禁忌。认为人生之大不幸、大倒霉的事情莫过于离婚。

俗谚说“休妻一片地,三年不生草”,民间对离婚深恶痛绝,所以很忌讳。就是写休书,也不能在正房屋里写,找一个偏僻一点的地方,找一个下房屋,棚子等,犯忌者会给以后家庭带来不吉利。不过婚都离了,还有啥不吉利呢。

“好马不吃后头草。”“好马不配双鞍子,好男不娶二婚妻”。昌黎这些旧谚语,听那意思全部都是劝导男人不要取二婚女人的。旧俗认为离婚、再婚是最不道德、很不吉利的事,对于贞洁烈女,连朝廷都要立牌坊给予表彰。

由于旧时重男轻女,一般允许男子再娶,但禁忌妇女再嫁。男人再娶,也忌讳娶亡者之妻,民间以为,寡妇死去丈夫的魂魄常随其身,有娶之者,必受其祟。又以为娶了寡妇,人死后,到阴间将要与原夫争夺其身,所以娶寡妇成为民间一大忌讳。

但有的贫苦人家,小门小户,或死了老婆,或休了老婆,也没有太大讲究了,只能娶二婚妻。这样,娶了寡妇,结婚不能大事张扬,不能摆酒席。结婚那天,必走偏门、后门或从墙壁上凿洞而出,不能走正门、大门;结婚还要在夜晚,且不用鼓乐,不放鞭炮,如果被人看见听到,人们便认为是不祥之兆,将有凶祸发生。

新俗则不然,离婚也很简单,再婚照样大摆宴席,大肆张扬收礼,与旧俗形成鲜明对照,也只能说社会环境变化之大,人们的思想意识变化之大。

在民间旧俗中,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婚姻形式,如“冲喜”“冥婚”等。属于陋习,但其中蕴含着人们趋吉避凶的愿望。

旧时遇到家里长辈、未婚夫久病不愈,就有“冲喜”习俗。生病之所以不愈,是因为某种妖魔鬼怪作祟,阴气太重,阳气不足。通过结婚,以鼓乐喧天、鞭炮齐鸣、礼拜天地,壮大阳气声威,让喜神把病魔吓跑,使病人借大吉大喜的神威战胜凶祟,转危为安。

“冲喜”习俗一般都是在长辈、未婚夫病重的时候,也说不定婚礼进行到一半儿,病人就呜呼哀哉了。因为情况特殊,一般不择日,婚礼也从简。如未婚夫卧床不起,女方要抱一只公鸡拜堂。如患病的长辈已去世,则用红布遮掩丧房,当日办完婚事再治丧,俗称“隔丧抢婚”。如果有病的丈夫就此驾鹤,可怜的就是新媳妇了,婚事没结束,已经成为寡妇。

“冥婚”是指给死去的人成婚,又称“结阴亲”。一般是未成年男女亡故,由双方家长作主,将亡女迁葬,与亡男同穴。

“冥婚”同样要选择“黄道吉日”,按照一套仪式,掘开男性亡者的坟墓,将女性死者的棺枢埋入此穴,谓之“夫妻”并骨。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双方父母亲友边哭边道“大喜”。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冥婚”一则是双方父母爱子心切,也算精神寄托;二则就是未婚男女死后不入祖坟,一般野地里的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冥婚”之后,阴间的少年少女也就不孤单了。

肖沛昀收集整理

编辑:甘雨晴、张雅晖

编审:李雁锋、秦勇

终审:白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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