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克罗斯比是教会历史上闻名全球的盲眼诗人。她在出母胎后六星期,由于一个庸医的不适当治疗,使她毕生失明。虽然遭遇到如此的不幸,芬妮·克罗斯比却在她的自传中这样说:
“如果明天我可以看到世上的景色,我也不会接受这项治疗,你曾经听过一个失明的人像我这样谈吐吗?尽管我的失明是由于治疗上的失误造成的。
“虽然这是医生粗心大意造成的错误,但是神从不误事。我深信这是他的美意要我在生理上过着黑暗的日子,以便我能更专一地、单纯地歌唱赞美他,并激励别人也随着赞美他。若我不是失明的话,我就会被其它美好的事物所吸引,我就不可能写出数以千计的圣诗,让世界各地的人参与歌诵。”
在芬妮·克罗斯比九十五岁的生涯中谱出了大约九千首的诗歌,让当代所有的圣诗作者都瞠目以对。这些极美丽的、熔化人心的圣诗,被翻译成二百多种语文,至今仍有不少诗歌,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中,被成千上万的圣徒所吟唱,成为无数人的欢乐和祝福。
一教养有素的老妇人时间在一九一○年。地点是在美国新泽西州(NewJersey)的佩思·安博伊(PerthAmboy)。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接载着两位乘客,一位是中年的传道人,一位是年迈的、盲眼的老太太。
当马车颠颠簸簸地向火车站前行时,那位马车夫开始觉得那年迈的老太太有点不寻常,她说话的声音既不颤抖,也不枯燥;而是清脆的、高亢的、柔和的,并且是富有朝气的。
这位九旬高龄的妇人的头脑远未衰老,正像她的声音那样清新而有生命力。那个车夫专心听她的话,留意到这位大智大慧、教养有素的老妇人正跟那位传道人谈论灵性的问题。那车夫倾听这位女长者的充满智慧的谈论时,不禁入了神、似乎忘记了看路。
等到马车停在火车站,那位传道人就对马车夫说“这位就是芬妮·克罗斯比,杰出的圣诗作家。”
马车夫当场怔住了。他脱下帽子,当众哭泣。马车夫遂即招呼火车站的一个警察,说,这位是写出《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SafeintheArmsofJesus)的芬妮·克罗斯比小姐。我希望警察先生把她平安地送上火车。”
那警察听马车夫一讲,也怔住了。那警察说:“我一定会作到!”那警察心情激动地对那女长者芬妮·克罗斯比说:“上星期,在我小女儿的葬礼上,我们大家唱了你写的圣诗《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警察说的时候眼睛红了起来,眼泪夺眶欲出。
芬妮的双手微小,抱住警察那粗大的胳膊,满有爱心地说:“我的孩子,神赐福给你心爱的女儿,我将为你们祈祷。请代我向你妻子问候,说你们心爱的小女儿安稳在耶稣的怀抱里。”那警察听了,不能自禁,当众哭泣不已。
上述的例子,仅仅是芬妮·克罗斯比在她生前备受尊敬的一个写照。芬妮·克罗斯比被她同时代的人认为是最伟大的诗人。十九世纪后期至二十世纪初这段时间里,芬妮·克罗斯比被称誉为圣诗之后(皇后)。同时代的另一圣诗作家查理·加百列(CharlesGabriel),在她的追悼会上说:“芬妮·克罗斯比的名字将如她所创作的圣诗一样,历久不衰,正如福音诗歌的吟唱,长久铭刻人心。”
循道会的诗人威廉·奎尔(WilliamAlfredQuayle)称呼她是现代的天才诗人。乔治·史特宾斯(GeorgeColesStebbins),一位杰出的圣诗作曲家,把他全部的作曲成就,归功于曾提供给他诗词的几位诗人特别是他热爱的芬妮·克罗斯比。乔治·史特宾斯说:“在芬妮·克罗斯比的年代,大概没有人比她更生动地表达了基督徒的灵命,更尽情地倾诉了人类心灵深处的渴望。”
慕迪(DwightLymanMoody)的领诗同工孙盖(IraDavidSankey)坦述他们的传福音聚会能有这样的果效,当然首要的是圣灵的作工,但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芬妮·克罗斯比谱写的圣诗。在福音诗歌中,芬妮·克罗斯比的诗作登峰造极。她的诗歌,被译作各种语言,唱遍全世界。孙盖有一次到瑞士的阿尔卑斯山(ALps)度假,他惊奇地在那里聆听到瑞士的农夫在田野里用德文唱着芬妮·克罗斯比创作的诗歌《别忘记我,慈爱的救主》(PassMeNot,OGentleSaviour)。
一八八五年,基督教男青年会的创办人莎夫茨伯里勋爵(Lordshaftsbury)的葬礼上,所唱的是芬妮·克罗斯比的《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
在二十世纪初叶,一个美国传教士穿越阿拉伯沙漠时,非常震惊地听到那里的游牧民族在他们的帐篷里用阿拉伯文吟唱《救我恩典》(SavedbyGrace)。
然而使芬妮·克罗斯比扬名的,不仅是她的诗歌。她也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最卓越的三位布道家之一,——另两位是慕迪和孙盖。她是美国一位令人尊敬的传道人和布道家,全心全意地在美国各地传扬神的福音。有许多次当她要在教堂讲道时,聚会还未开始,会众已经在会场外排了至少一条街的长队。在她晚年时她几乎被专称为一位世上罕有的虔敬圣徒。当她独自在家中时,她一直为世界各地有难处的弟兄姊妹代祷——一个诗人之所以具有那么高尚的心灵,是由于诗人的心灵中有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
芬妮·克罗斯比在她九十五年的岁月里写下了约九千首诗歌,在教会历史上没有人曾达到这么高的记录。芬妮·克罗斯比非但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位很有造诣的演奏者,她的竖琴和管风琴独奏音乐会是非常出色的,难怪美国人民的祖父辈和曾祖父辈是那么尊崇她和敬爱她。
现在我们主日聚会和主日学所唱的甚受欢迎的诗歌是芬妮·克罗斯比那一代的圣诗作家带动抒写的。她是那一代圣诗作家的首席楷模。在芬妮克罗斯比之前,许多圣诗是古板的,拘泥形式,和不够流露生命的。芬妮·克罗斯比与她同时代的同工们,则致力于谱写一些现代口语化的,从心灵里赞美敬拜神的、有深切情感和感染力的诗歌。
就这一点而论,她诚然是后来陆续普及的赞美诗歌的祖母。
这一位出身寒微的、一出生不久就不幸失明的女诗人的故事,以及她如何赢得世界各地的信徒的称誉和敬仰的经过,应该是读者所乐意听闻的。
二
一个盲眼的女孩子
一八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芬妮·克罗斯比生于纽约州(NewYork)普特南部(Putnam)的东南(Southeast)。与其说东南是一个市镇,不如说是个地理区域。东南区域是由农田和森林组成,散布着几个小村落,有一座长老会的教堂。
芬妮·克罗斯比住的是一栋平房。她的母亲默丝·克罗斯比(MercyCrosby)是个勇敢勤劳的妇人,具有美国初期拓荒者——典型的新英格兰(NewEngland)——的民风。芬妮的父亲约翰·克罗斯比(JohnCrosby),在她未满一岁时已逝世,所以她对父亲一无所知。人们常告诉芬妮·克罗斯比,说她父亲是一个很有抱负的、努力工作的人,他显然是一个一八一二年战争的老兵。
芬妮·克罗斯比出生后的六星期,克罗斯比一家人发现她这婴孩,眼睛有点不对劲,更令人束手无策的是,这家人一时无法得到有效的医药援助,找不到社区医生。在他们一家人发愁的时候,来了一个自称是医生的人,这位庸医把热药膏撒在婴孩芬妮·克罗斯比红肿发炎的眼皮上。那位所谓的医生坚持说,那非常热的药膏不会伤害婴孩的眼睛,只是清除眼睛的感染。敷了药膏后,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不再红肿发炎了,但是两个眼睛上留下了可怕的白瘢。一个月一个月的过去,芬妮·克罗斯比对眼前的景物毫无反应,失去了视觉。
那个庸医在东南区域呆不久,克罗斯比一家人愤慨地要控告他把婴孩弄成瞎眼。这件事引起了该区的盖伊村(Gayville)、杜厄斯堡村(Doanesburgg),和邻近其它小村庄居民的愤怒,使得那庸医唯恐受到当地人的私刑,远遁他方,再无他的消息。
在这不幸事故之后,又一个灾难临到克罗斯比一家。一八二○年十一月,一个寒冷而又风吹雨打的日子,约翰·克罗斯比冒着倾盆大雨,仍在田间辛勤耕作。那天晚上,他一回家就一直发冷打寒战,第二天他病得很重,没有几天,他就离开人世,芬妮·克罗斯比从此成为孤儿。
克罗斯比家族一直以敬虔的清教徒自居,身为寡妇的默丝才二十一岁,唯有以来日可以在天堂和丈夫约翰重逢来安慰自己。然而在人世间,在实际的生活里,默丝知道一个弱女子除非出来工作,无法维持一家的生计。于是她到附近的一户有钱人家去当女佣人,而将芬妮·克罗斯比交给默丝的母亲尤妮斯·帕德克(EunicePaddock)来悉心照料。这样,芬妮·克罗斯比就在外祖母尤妮斯·帕德克的抚养下,度过了童年。
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忆述她的外婆:“我外婆对我的重要性超出我的言语与笔墨所能形容,当外婆晓得她的小外孙女终身失明后,她来到我家,为的是补偿我的不幸。她把我抱在怀里摇幌,告诉我日出和日落时太阳的美丽,她也没有略过不题午间太阳的壮丽。至于她所描述的发光的月亮,更使我无法忘怀。她叙述到金光闪闪的星星,引致我至今仍对天文学有一份特殊的喜爱。她又把云彩的形状和颜色形容得如此逼真。一天下午,在雷电和暴风雨之后,她带我到一座小山的坡顶,向我描述那跨越克罗顿河(CrotonRiver)上空的彩虹。我记得她说,哦,芬妮,这是多么美丽的彩虹,虹有七种颜色,我真希望你能看得见,这是神向世人所立的怜悯之约的记号。她用如此生动的语言,描绘彩虹的颜色,我听起来是这么逼真。”
要知道尤妮斯·帕德克能给瞎了眼的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描述颜色不是太不可思议的事,因为芬妮·克罗斯比能感受到很强的光,而且有时能辨别各种的色彩。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尤妮斯·帕德克实在不平凡,她只不过是纽约州边远蛮荒地区的农妇,在教导盲童方面正像那些有多项学位的专业人士一样高明和成功。她又教导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关于植物的知识。芬妮·克罗斯比到了三、四岁时就宠爱紫罗兰,并且终生不渝。在秋天,尤妮斯·帕德克带着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爬山越岭,她告诉外孙女有关种种树木及其叶子的知识。芬妮·克罗斯比像她认识花卉那样认识树木。她曾透过触摸和嗅觉,认识花卉,如今她透过触摸和记忆认识树木。她外婆领会到,芬妮·克罗斯比的记忆力,将在她的一生中发挥重大的作用,于是在芬妮·克罗斯比孩童时,她外婆就着手训练她的记忆力。她外婆在秋天时收集了一堆堆的落叶,让芬妮·克罗斯比把玩落叶。她外婆会问芬妮·克罗斯比说这一片是什么树的树叶呢?她外婆早期的训练使芬妮·克罗斯比掌握了详细描述事物的本领,正是这种训练,使芬妮·克罗斯比具有非凡的记忆力。
尤妮斯·帕德克对她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的宗教信仰的形成也有重大的影响。自从芬妮·克罗斯比能懂事时间始,尤妮斯·帕德克就集合她的孩子们,读圣经给孩子们听。芬妮·克罗斯比作见证说:
“是外婆把圣经介绍给我,也领我进入圣经的真理,圣经中许多的故事,从外婆的双唇发出,进入我的心田,并在那里深深生根。当黄昏的阴影笼罩着大地时,外婆拥抱我坐在那张老椅子上,她告诉我慈爱的天父,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成为全人类的救主和朋友。接着她教我跪下来祷告,我往往闭下失明的双眼,把疲倦的头伏在外婆的膝盖上,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她外婆确是把整个大自然,视为神抒写的书本,她并且把一切自然现象视为神权能的显示。她正如她的同辈及她的先辈一样,把自然界的景观看成灵性生活的镜子。对芬妮·克罗斯比来说,每当她跟外婆爬山越岭或穿过田野在散步时,芬妮·克罗斯比是在追寻神的踪迹,因为她外婆向她指出,每棵树木,每株花朵,每只小鸟,都是神安置在那里,并且是为着神的计划和旨意的。
她外婆告诉她,每一只麻雀跌到地上,都是神所知道的,我们头上的每一根头发,也是他所数过的。她外婆向她注入一个信念,即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神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也是她母亲默丝的精神支柱。寡居的默丝常常被碰到的种种困难弄得心烦意乱。她必须为养育孩子们而整天工作,只有晚上才能看到孩子们。况且她还要为失明的女儿芬妮·克罗斯比发愁,不知道这个看来如此无望的。终身残疾的小女孩会有什么结果。当默丝瘫倒在她那粗陋的小床上哭泣时,她的老母亲会走进去,把老人家粗糙的、有茧子的手掌放在默丝瘦弱的肩膀上,要吗背诵一首心爱的圣诗的句子,要吗引述清教徒领袖科顿·马瑟(CottonMather)的格言:“不能医治的,往往是可以忍受的。”当芬妮·克罗斯比到达九十高龄时,她还不时引用当年外婆的这句老话,来抚慰那些求她帮助的无法解除苦难的人。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不仅是一个勤读圣经的爱主姊妹,同时也是一位恳切祈祷的信徒。祈祷对于一个基督徒的灵性生活是极其重要的,这不仅是灵修的方式,而是直接地和神有接触,和亲爱的主直接说话。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又教导她,当她每次有所需要时,都应该来到神面前,仰望神的施恩和供给,并要为每件临到的恩典和福分,感谢赞美神。她外婆教导她,神是无所不能的,没有什么事是神所做不到的。不管信徒的需要是什么,只要是合乎神心意的,神都能供给。如果我们因着妄求,神没有答应我们的请求我们也不该灰心沮丧,因为在神那里,存着比我们轻率的妄求更美好的事物。因之信徒们应该充满着喜乐。对于一个基督徒,人生的苦难与挫折可以忍耐地、喜乐地去对待,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有更美好的指望。
三我是多么幸福阿
自从芬妮·克罗斯比失明后,她母亲一直不放弃治愈她女儿盲眼的希望。
经过了几年的积蓄,加上了邻舍的爱心捐助,一九二五年春天,她携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到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纽约,让美国最有名的外科医生之一——哥伦比亚大学医学博士瓦伦亭·莫特医生(Dr.ValentineMott)检查了。
莫特医生连同另一位眼科医生,对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进行会诊,他们断定先前那位庸医,用灼热的膏药把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角膜破坏了,说这女孩子能感受一些光和色,基本上失去了视觉,他们是绝对无能为力了。那损伤是终身的,是无法治好的。
医生们的话像匕首一样剌进慈母默丝的心灵,通常态度肃穆而沉着的默丝突然放声大哭。多年的节省积攒,多年的希望期待,全部落空,化为乌有了。
看完病母女两人从纽约搭着单桅的帆船回家,小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叙述自己的经历:
“当我坐在帆船的甲板上,在落日的光轮中间,波涛的低吟抚慰着我的心灵,我感到一种愉悦的平静。这些波涛的音韵被译成了像人的话音的音乐,有好几年这些来自大自然的旋律使我感受到神的呼唤。”
一回到家里,外婆就安慰芬妮·克罗斯比说神会保佑她,会给她安排前面的路程。
在这时候,默丝在盖伊村(Gayville)以南六公里的北沙仑村(NorthSalem)的一个家庭,被雇为女管家。雇主有一个房间,足够默丝母女一起住,默丝决定带着失明的女儿芬妮·克罗斯比到北沙仑村住。
在北沙仑村住的大部分人是贵格会(Quakers)的信徒,芬妮·克罗斯比很快地在贵格会信徒之间,学会了简朴的、纯净的语言。
芬妮·克罗斯比跟外婆住时,外婆对她很和蔼,每当芬妮·克罗斯比淘气时,她外婆总是用和善的态度跟她恳谈,直至小芬妮知错,流下了悔过的眼泪。默丝则严厉得多,动则用棍子打女儿,在女儿小芬妮这一方面,实在一时适应不来。
逐渐地,芬妮·克罗斯比遇到一些事情,使幼弱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她逐渐知道她与别的小孩子不同。当她听到别的孩子对她说:“阿,你知道。你不能作这个,因为你是瞎眼的!”或者说:“你绝不可以跟我们去那里,因为你去了,什么也看不见,太不值得。”这类的话使她恼怒,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慢慢地她变得忧心忡忡,越来越烦闷与忧郁。对于一个穷乡僻壤的未受任何教育的小女孩来说。她似乎不存在着有实现志向的一天,就在这样的悲观的日子里,她一个人悄悄地躲起来,像已往外婆教过她那样地跪着,寻问神是否她的失明会使她不能成为神的孩子们之一。她寻问神是否在神的广阔宏大的宇宙间,未曾留给她一个小小的座位。当她的心倾向神的时候,她似乎听见神在向她低声细语:“不要失望悲观,小女孩,即使你失明,总有一天,你会幸福和有用的。”
当芬妮·克罗斯比九岁时,默丝又搬迁,这次是越过州界,迁移到康狄格州(Connecticut)的里奇菲尔德(Ridgefirld)在那里当女佣人。默丝不是住在主人的家里,必须另觅房子居住。默丝白天出去做工,留下芬妮·克罗斯比,托一位霍利夫人(Mrs.Hawley)照料小芬妮。
霍利夫人是一位加尔文派(Calvinist)的基督徒,一个典型的长老会的清教徒,她像正统的苏格兰的虔诚信徒一样,按着正意理解圣经中的每一句话。霍利夫人像许多清教徒一样,既不悲观,也不严苛,而是非常仁慈,爱好一切美好的事物。她决心要芬妮·克罗斯比背熟整部圣经,让芬妮·克罗斯比每周背诵好几章圣经,经常多达五章。并要逐行经文反复背诵,把圣经的教训灌入芬妮·克罗斯比的脑海里。
芬妮、克罗斯比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在她十岁时,已经背诵旧约圣经的前四部——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新约圣经的四福音此外,她还能背诵好几篇诗篇、整本路得记、整本箴言、以及最伟大的散文诗——所罗门的歌中之歌。芬妮·克罗斯比经常形容自己的头脑为一张书桌,只有很小的空间,却装满了随时可以取之运用的数据。
到了十二岁,芬妮·克罗斯比越来越觉得她与外界隔绝,她知道外面的世界有许多知识等候她掌握,而当地又没有盲人学校向她施教,她的绝望是可以想象的。在这样绝望的光景中,她到盖伊村去拜访祖父母。她的祖母所住的地方就是芬妮·克罗斯比出生的房子。祖母是一个慈祥的妇人,自从儿子约翰·克罗斯比逝世之后,他们一对老夫妻就在祖屋里度过晚年,他们唯一的孩子就是芬妮·克罗斯比。
芬妮·克罗斯比遇到祖母后,毫无保留地吐露了心中的忧郁和沮丧。祖母俯听了小芬妮的心声之后,带领小芬妮把心声向天父倾诉。
有一天,当小芬妮在死样的静寂里啜泣的时候,祖母用一种异样的语气问小芬妮说,告诉我,你会否在天父的家里与我会唔?
芬妮·克罗斯比还记得当年她是怎样回答祖母的:靠神的恩典,我会在天父的家里与你相会。然后她们俯下首来一齐祷告。不久,芬妮·克罗斯比的祖母就回到天家。
祖母垂死时问她的话,有好几年萦绕在芬妮·克罗斯比的脑际。她祖母的意思是要她清楚得救,要她生命有真正的改变。事实上直至那时她还没有清楚得救。
一八三四年十一月,默丝收到一张传单说纽约成立了一间盲人学校(NewYorkInstitutionfortheBlind)。默丝高兴得跳起来说,感谢神他垂听我的祷告,我早知道他会垂听。
一八三五年三月三日,默丝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前往纽约,把芬妮·克罗斯比送进纽约盲人学校受教育。这时候芬妮已经十五岁,她在纽约盲人学校里当了十二年的学生。
在学校里她喜欢读文法、哲学、天文学,以及圣经、天路历程(ThePklgrim’sProgress)科科都获得优异的成绩,她就是不喜欢读数学。
在学校中,她又喜欢读历代诗人的作品,包括多马·摩尔(ThomasMoore)、布纳(HoratiusBonar)、查理士·韦斯利(CharlesWesley)、窝特斯(IsaacWatts)等
不久,芬妮·克罗斯比成为学校里出了名的诗人,学校当局有时叫她写诗敬贺到校访问的贵宾。校长钟斯(Dr.SilasJones)担心人们对她的称赞会令她心高气傲,甚至影响她的学业,有一天召她进校长室,叮嘱她千万不可骄傲。听惯了颂词的她,在受到了警戒之后,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接着学校当局严禁芬妮·克罗斯比再写诗,在失去灵感和诗意的日子里,她的学业大为退步。六个星期之后,钟斯校长叫她进校长室,诘问她因何成绩一落千丈。她坦承诗句充塞着她的头脑,当她不能抒写诗歌时,她的头脑得不着舒缓、调剂,校长只好同意地继续作诗,条件是她必须兼顾其它功课。
在纽约盲人学校中,有一位教师慕雷(HamiltonMarray),耐心教导芬妮·克罗斯比诗的结构和写法。慕雷承认他本人不会作诗却教会了不少人作诗。慕雷常常向芬妮朗诵一段段的诗文,要芬妮·克罗斯比牢记心头。慕雷教她诗的韵律、节奏、排列,不时指出她的诗的缺憾和瑕疵。芬妮·克罗斯比永远不能忘怀老师慕雷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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